人民網(wǎng)6月20日電 據(jù)香港電臺報道,4名港人擅闖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案19日在東區(qū)裁判法院宣判,帶頭闖軍營的“香港人優(yōu)先”成員招顯聰罪名成立,被判入獄2星期、緩刑12個月。另外兩名被告張漢賢和謝詠雯,各被判罰款2000元港幣。
招顯聰昨日到東區(qū)裁判法院聽取判決前,被一名男子掌摑跌倒地上,并斥責招是“漢奸走狗”,在場警員立即拘捕施襲者,傳這位施襲者是退休警署警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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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劉潔妍、常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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