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網(wǎng)香港9月16日電 去年南丫海難涉事船只“海泰號”營運的港九小輪,因為未經(jīng)批準改裝浮力柜,今天被罰款5000港元。
營運“海泰號”的公司今早在東區(qū)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聲稱沒有意圖犯案。不過,裁判官不接納,認為公司一定知道改裝需得到海事處批準,又指南丫島海難是災難性,是香港最嚴重意外之一,令多人喪生,雖然沒證據(jù)顯示“海泰號”改裝后引致碰撞,或影響船只安全,但加裝的浮力柜體積頗大,令船只總長度增加一米,不能說偏差小。
參考過類似的案件,罰款一般由450至2000港元。但裁判官認為數(shù)額不適用于此次案件,加上公司在海難后,還有另一項被控紀錄,所以將罰款訂于7500港元,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,判罰款5000元。
南丫海海難發(fā)生于去年10月1日晚上,“南丫四號”和“海泰號”相撞后沉沒,造成39人死亡。(陳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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